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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无障碍设施 测试南昌文明的“温度”——访公共服务机制研究专家廖晓明教授等

发布时间:2012-08-24

无障碍设施 测试南昌文明的“温度”

  今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8月1日起施行。南昌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针对残疾人士和弱势群体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状况直接体现出一座城市文明的“温度”。那么,南昌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政策

  享受无障碍环境是残障者的权利

  记者梳理《条例》后发现,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无障碍社区服务建设成为当今建设重点,这些无障碍服务建设的范围既包括了飞机、火车、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也包括了医院、图书馆、银行、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针对设区市级电视台如何服务残疾人士提出了要求,既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在公民选举权益方面,《条例》也充分尊重了残疾人士的公民选举权,要求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公共服务机制研究专家、南昌大学教授廖晓明表示,社会上的残障人士之所以会被称为弱势群体,主要是因为他们残障特征使得他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安全地使用社会资源,由于他们疾病、年龄、生理及特殊状态的原因,他们对环境的感知障碍,易发生危险,无障碍环境就是为避免或减少这些危险因素存在。

  廖晓明教授说:“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是社会的同情和关爱,而是他们(残障人士和弱势群体)应该享有的公民权利。”廖晓明强调,这样的理念应该灌输到公民教育当中,形成国民共识。

  调查

  南昌无障碍环境建设尚待完善

  据了解,南昌航空大学公共管理系五名学生曾在今年上半年针对南昌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了一篇调查论文,该论文刊登在《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四期上。记者采访了其中一名大学生古长乐。

  古长乐介绍,南昌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较晚,经历较短。资料显示,南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只是有一些零星的残疾人设施,物质环境建设不全,信息无障碍和精神无障碍建设落后,无障碍建设没有走上轨道。

  南昌市无障碍环境的全面建设是在2002年开始的。当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出2002年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助残工程”纳入“十项民心工程”。南昌在盲道、轮椅坡道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电梯、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上较以往有了很大改观。

  另外,记者从南昌市残联了解到,2011年的“七城会”成为南昌市无障碍环境发展的新契机,在这之后,南昌做了一系列的事情来完善无障碍设施,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促进了无障碍设施的发展。

  背景

  公交车:非精品线未配齐无障碍设施

  条例: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出行对于残障人士来说无疑是一大障碍。“就拿乘坐公交车来说,无论是上车还是就座都存在很多问题,原因就在南昌市公交车的无障碍设施配备不完善。”盲人朋友刘女士说。

  7路公交车司机曹师傅说:“我们这种老车目前还没有无障碍设施,只有精品线如22路、5路才会配备相关的设施。”11路公交司机吴师傅也表示,目前公交车上的无障碍设施很少,希望多点这种设备,让残疾人也能自由出行。

  紧急救援:残疾人紧急呼叫系统不完善

  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呼救。

  遇到危险,残疾人特别是聋哑人如何呼救?记者在采访110、120、119等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工作人员时,他们均表示接到残疾人拨打电话的情况不多,而且一般都是有人代替他们拨打的。

  南昌某盲人按摩负责人陈智谋表示,“遇到紧急情况或者险境时,我们盲人还可以用手机进行紧急呼救,但是聋哑人就没办法用语言进行报警或者呼救了。”

  读书看报: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太少

  条例: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21日,记者从南昌市图书馆了解到,该馆建有一间100平方米的“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安装了语音读屏软件的电脑及其他配套设施,盲文图书603册和一批适合盲人读者使用的有声读物。

  记者在“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发现,不知什么缘故,这间阅览室却没有一名盲人读者。对此,某盲人按摩店负责人陈智谋表示,他从未进过“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南昌只有市图书馆和省图书馆设有‘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而盲人朋友却分布在城区各个角落,因为出行的不方便,才会造成上述结果。”

  建议

  改造无障碍设施应该规定时限

  “光有条例还不够,应该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推动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残障人士权利的意识。”廖晓明认为,南昌市应该以此法规作为动力,大力宣扬和提倡全社会关爱残障人士和弱势群体,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

  廖晓明还认为,“执行到位与否”是关键,南昌应该根据《条例》出台适合本土的实施细节。因为南昌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较晚,无法要求所有建设一步到位,但相关责任部门应该规定具体时限,具体细化工作,落实条例中的要求。

  “例如新建的基础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条例》施工,老的设施可以限定时间进行改造。”廖晓明说,《条例》应该落地生根成实物,而不能只成为标榜政绩的噱头。

  目前,南昌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此,有人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测量南昌城市文明的“温度计”。廖晓明认为:“南昌应该借助创建文明城市这一契机,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此,南昌市文明办协调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创建已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测评范围。(记者袁思东、实习生徐世媛)

来源:信息日报

转载来源:http://jx.people.com.cn/n/2012/0824/c337352-173967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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